[重要公告]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徵聘設計學院院長啟事

一、 本校設計學院徵聘新任院長。設計學院設有工業設計系(含碩士班)、建築系(含碩士班)及互動設計系(含碩士班)三個獨立系所,學院跨領域整合型學制則設有設計博士班與創意設計學士班。

二、 院長候選人資格如下:
(一)教育部審定之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者。
(二)傑出之學術成就,且專長與本學院領域相符者。
(三)具相當之學術行政能力或經驗。
(四)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

三、 收件日期:自115年4月17日至115年5月8日中午12時前,送(寄)達 本校設計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未依規定期限送達者,不予受理。

四、 凡有意者,請檢附候選人申請表(公告於本校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下載填具)及相關證明文件(含紙本及電子檔),以掛號或親送方式於上述收件日期截止前,送(寄)達本委員會。申請案不退件,敬請保留原始資料。

地 址:106344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設計館651-1室 設計學院
收件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聯絡人:設計學院辦公室 謝欣頻小姐
E-mail: q11646@ntut.edu.tw
電 話:(02)2771-2171分機4560

五、 本啟事同時刊登於網頁:
(一)本校 https://per.ntut.edu.tw/p/403-1025-2114.php?Lang=zh-tw
(二)設計學院 https://dc.ntut.edu.tw/
(三)國科會 https://www.nstc.gov.tw/

六、 符合資格審查合格之候選人,本委員會將另行通知,並應於本委員會擇定之日期向設計學院專任教師舉辦說明推動院務理念政見發表會。
七、 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院長遴選注意事項」及「設計學院院長遴選及連任作業要點」及設計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之相關規定辦理。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
院長遴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