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_教育部修正「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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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實施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4日以臺教高(一)字第1152202174A號令修正發布。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實施要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六、本部依參賽類別組成初選及決選評審小組,遴聘國內外設計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