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學院創意設計學士班100學年第2學期誠徵專任教師1-2名

  設計學院/創意設計學士班100學年度第二學期聘任專任教師徵才公告
單位        
設計學院/創意設計學士班  
聘任職稱 助理教授()以上
收件截止
100年7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聘任名額 12(擇優錄取)
學歷 國內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專長
擬增聘建築設計、空間設計、工業設計或商業設計、互動多媒體設計等領域專任教師。
1.創意設計相關專長。
2.具有產學合作能力與業界相關設計實務工作經驗者。
3.具有國際或國內創意設計競賽、參與展出或策展經驗者尤佳。
4.具國際合作經驗及外語授課能力者優先。
5.可配合行政工作者。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學經歷證件、成績單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推薦函二封
5.教師證影本
6.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7.博士論文。
8.著作、研究計畫與產學合作計畫封面、目錄影本。
9.代表性著作全文或設計案件三至五件全文。
10.可開授課程名稱及其大綱。
11.未來研究方向、重點與規劃大綱。
12.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競賽、展出、或得獎紀錄、專利與技轉等)。
13.設計學院新聘專任教師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點數列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設計學院網站)      
聯絡人

蔡依純 助教  電話:02-27712171分機4562

收件地址 106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請註明應徵創意設計學士班專任教師)
備註
1 .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
   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