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鼓勵學生、校友取得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勵辦法

本校鼓勵學生、校友取得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勵辦法乙份請查照附件檔案。

補助及獎助金申請資格:限在校生。

報名費補助:請於102年3月15日前申請101年4月至102 年度3月考試報名費用,同類科考試每人限申請一次。

考取證照獎助金:證照生效日期為101年8月1日至次年度1月31日期間者,請於102年2月份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同類科考試以申請一次為限。

敬請各位老師協助轉知,請學生填寫申請書,經系所承辦人彙整審查及系所主管核章後送研發處彙辦。


相關問題可洽詢研發處承辦人:李佳容 分機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