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台灣樂齡發展協會辦理[徵選全國樂齡學習資源中心標誌(LOGO)活動計劃,
主辦單位:教育部
執行單位:台灣樂齡發展協會
參、 徵選活動辦法
一、 設計說明與原則:
(一)主題意象:
1.『L』諧音於台語發音『樂』英文發音「learn」,請以此帶進設計中,加深民眾對於高齡學習的印象。
2.圖徽標誌宜簡單活潑,能彰顯高齡者「智慧」的特徵。
(二)創 意:
1.可由『樂』相關用品、空間、動作…等發想,抽象或具象無限制。
2.整體的創作呈現、情境、構圖具有特色和巧思。
3.風格創意不拘,創意方式能有效傳達設計理念並吸引人。
(三)美 感:傳遞的整體訊息,能讓大眾易於理解。
(四)應用延伸:
1.設計時須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類材質,如文宣或其他製品之印製、製產,並能明顯識別、記憶,適用於各類活動。
2.表現形式和技法須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之傳播與再創作。
*收件截止日:98年9月2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公布得獎作品:98年9月底。
*頒獎日期:依教育部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說明:活動時程若有變更,將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網頁http://moe.senioredu.moe.gov.tw/front/bin/home.phtml 公告
*聯絡電話:台灣樂齡發展協會施先生,(05)2720411分機26107。
歡迎有興趣者, 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