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文化部文化體驗內容徵選補助作業要點

本要點係為結合學校教育辦理,提案內容可配合學校正規課程時間、校外教學時間等時數進行規劃,授課型態可為校內體驗、校外體驗、校內及校外混合體驗等。補助類別包含電影類、視覺藝術類、音樂及表演藝術類、文學閱讀類、文化資產類(包含建築、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等)、工藝設計類。凡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之藝文工作者、經政府立案從事藝文推廣活動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演藝團體、公司、行號,以及依法設立登記之民間表演場館、美術館、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等,均可申請。

文化體驗教育為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合作推動,申請者如獲補助,需配合參與文化部共創平臺,與文化部委託之專家學者、試點學校共同修整體驗內容,修整完成適合推廣之內容,將上傳教育部「藝拍即合」網站,以擴大媒合更多學校運用。

文化部期待文化體驗教育的推動,可以深度結合文化與教育雙方資源,讓學童可以有更多機會感受及體驗文化之美。本要點由本部所屬四個生活美學館協助辦理,申請人可依辦理地點向該區督導之生活美學館提案:

1.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連江縣。
2.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3.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高雄市、臺南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4.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花蓮縣、臺東縣。


相關申請資訊可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或洽詢聯絡窗口:文化部藝術發展司:(02)8512-6512 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