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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

一、依據「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及方式:
(一) 參賽時為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併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本年度受理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期間,依前揭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
(三) 請有意願申請同學,依申請須知說明,逕至旨揭計畫網站(http://demo.moe-idc.org/)登錄,再將登錄完成之表格列印與備妥應繳文件,於109年7月15日(周三)前繳交至本校研發處就輔組陳思婷小姐。
三、檢送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含要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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