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校「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助辦法」每年3月及9月受理申請
本校今(107)年已開始實施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助辦法,本次申請案之競賽日期介於106年9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以公布競賽結果之日期為依據。原上半年截止收件日期為三月底,研發處考量本辦法首次實施、尚有師生不熟悉,爰本次寬限收件截止日至四月底,敬請各位同學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研發處實習就業輔導組法規 https://goo.gl/1n2Tst
請參閱辦法編號8 -競賽成績優良獎實施辦法
申請時間:
競賽結果公布日期為前年度9月1日至當年度2月底,限於3月底前提出申請。例如:106年9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間得獎者,於107年3月底前提出。(※107年3月為首次實行,尚有師生不熟悉,寬限收件截止日至4月底,僅此一次,下不為例)
競賽結果公布日期為當年度3月1日至8月31日,限於該年度9月底前提出申請。例如:107年3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間得獎者,於107年9月底前提出。
參加資格:
須具備本校學生身分。
參加具有評獎制度之國內外競賽(需有競賽辦法)獲獎。
注意事項:同一競賽作品不可重複申請本獎助辦法,若參與兩項以上比賽皆獲獎時,應擇一提出申請。
研發處實習就業輔導組法規 https://goo.gl/1n2Tst
請參閱辦法編號8 -競賽成績優良獎實施辦法
申請時間:
競賽結果公布日期為前年度9月1日至當年度2月底,限於3月底前提出申請。例如:106年9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間得獎者,於107年3月底前提出。(※107年3月為首次實行,尚有師生不熟悉,寬限收件截止日至4月底,僅此一次,下不為例)
競賽結果公布日期為當年度3月1日至8月31日,限於該年度9月底前提出申請。例如:107年3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間得獎者,於107年9月底前提出。
參加資格:
須具備本校學生身分。
參加具有評獎制度之國內外競賽(需有競賽辦法)獲獎。
注意事項:同一競賽作品不可重複申請本獎助辦法,若參與兩項以上比賽皆獲獎時,應擇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