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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咖啡館---一個客運車站的蛻變與重生設計競賽

文山咖啡館---一個客運車站的蛻變與重生
2009建築/室內(空間)設計構想徵選須知
  • 初賽報名 / 收件 開始日期:2009-09-01
  • 初賽報名 / 收件 截止日期:2009-11-06
  • 詳細辦法請參閱:http://www.ctle.ntut.edu.tw/trc/index.jsp
  •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
  • 主辦單位: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室內設計系合辦
  • 協同學校:中華科技大學、台北科技大學、東南科技大學、南亞技術學院、華夏技術學院、德霖技術學院
◎參賽主題

文山咖啡館――一個客運車站的蛻變與重生

一、規劃設計基地範圍:(另詳基地圖)

本次競賽分建築組及室內空間組兩組競技,建築組側重在建築內外空間及設計基地環境之改造,室內空間組則側重在室內空間及家具之設計及改造。

某餐飲業集團近來於文山區購得土地一筆(基地位於木柵路三段),即原欣欣客運車站(最原始為台汽客運車站)木柵站舊址,現況存在舊有車站站體一棟,今擬規劃設計為簡易餐飲及休憩之場所,以提供地方人士及市民一處帶有人文涵養與藝術氣息之休閒空間。

二、設計內容:
  1. 1.舊有車站站體建築之柱梁結構原則上應予保留,屋頂及牆體之形式及構造可以重新規劃設計,除原有之屋簷面積外,另允許增加原有覆蓋面積10%以內之半戶外空間(如迴廊、陽台等),以增加造型/空間之活潑性。
    ※原有覆蓋面積:指舊有車站站體建築原有結構柱子或牆壁中心線所圍繞之面積(包括原有之乘車空間)。
  2. 室內空間需求除餐飲空間、配膳及清理空間(或廚房)、辦公室、廁所外,其餘空間由設計者就設計之整體構想自行設置,唯總建築面積仍受前述之限制。
  3. 建築組側重在建築物之內、外空間與基地內庭園及戶外環境之改造(平、立、剖面圖之比例尺1/100或1/200)。室內空間組則側重在室內空間(包括半戶外空間)及家具之設計及改造(平、立、剖面圖之比例尺1/50或1/30)。
三、思考原則:

本案為單純舊有建築物再利用之設計。為擴大參與面,主要以建築/室內(空間)設計科系二年級生為訴求主體,因此,整體設計創意的展現、空間機能的合理及造型/空間構成的得體,將會是思考的重點。不過,若能在永續環境及相關議題上也有著墨,將有所助益。

◎參賽資格

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之夥伴學校,以大學部二年級學生為主,對此項比賽有興趣之學生團體或學生個人,唯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2人為限。

◎ 費用

免費參加,參賽者須負擔材料、郵寄、交通與現場模型或多媒體展示設備等費用。

◎比賽方式
  1. 報名及繳件後方可參加,採二階段審查方式訂定名次。
  2. 參選作品經評選後,每組(建築組及室內設計組)各選出得獎作品計20件(金、銀、銅獎各一名,佳作五名,入選12名)。
◎比賽時程
  1. 報名日期:2009-09-01起至2009-11-06
  2. 繳件截止日期:2009-11-06
  3. 評審日期:2009-11-10。

◎作品繳交規定

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於收件截止日前線上報名,請參閱官方網站。並於繳件截止日期前郵寄或親送作品圖,如下:
  1. 設計作品圖說應包含:設計說明、設計構想與創作特點、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模擬透視圖等相關圖面。
    建築組――平、立、剖面圖之比例尺1/100或1/200。
    室內空間組――平、立、剖面圖之比例尺1/50或1/30。(含天花板平面圖)。
  2. 前述圖說應繪製在A1尺寸(840mm×594mm)之圖紙上(橫向構圖),並以珍珠板裱褙,以3張為原則,最多不超過5張。
  3. 每張圖版背面右下角須黏貼12×8cm大小之作者基本資料:標明通訊作者之科系名稱、姓名、聯絡地址、電話等聯絡方式,並以不透光之黑紙確實彌封。
※ 以上作品,自即日起至2009-11-06(星期五)下午五點前,將作品裱板親送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至:中國科技大學台北校區建築系。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並註明「2009建築/室內(空間)設計構想徵選作品」。

※說明:
  1. 報名表請詳填所有欄位,若為團體報名,須推選一負責聯絡之代表。
  2. 報名件數不限制。
◎評審

本競賽活動評審委員由各校推薦一名非專任非指導該設計課之兼任教師或學者專家,共五名組織評審委員小組,擔任評審工作。評審分二階段進行:

  1. 初審:由評審委員評選20件入選作品。
  2. 決審:由20件入選作品中評選前三名及五名佳作。
◎評選標準原則
  1. 創意性(40%):具體創新構想理念之設計。
  2. 可行性(40%):符合商業休閒價值、構築再利用等意涵之可行設計。
  3. 整體性(20%):合乎設計議題、永續、生態等、以及圖面整體表達。
◎獎勵方式:每組(建築組及室內空間組)各選出得獎作品計20件
  • 金獎,一名,獎狀乙紙及獎牌乙座,並酌予補助製作設計費。
  • 銀獎,一名,獎狀乙紙及獎牌乙座,並酌予補助製作設計費。
  • 銅獎,一名,獎狀乙紙及獎牌乙座,並酌予補助製作設計費。
  • 佳作,五名,每名獎狀乙紙。
  • 入選,十二名,每名獎狀乙紙。
◎頒獎

預定於2009年11月16日-20日之間擇日頒獎並展示得獎作品。〈地點與當日活動時間另行公告〉

◎聯絡方式
  • 聯絡人及電話:
  • 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 蔡湘絢助理 02-2931-3416 分機 2418
  • E-mail: aki07180582@yahoo.com.tw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2. 執行單位將公告結果於網站http://www.ctle.ntut.edu.tw/trc/index.jsp與http://www.cute.edu.tw,並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亦可逕自洽詢主辦單位。
  3.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
  4.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5. 參賽作品之原創者需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可發表其作品於各種媒體。
  6. 參賽作品一概不予以退件,並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
  7. 主辦單位基於宣傳及研究等需要,對參賽作品有研發、修改、重製、量產、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權利,各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相關圖片與資料。
  8. 凡報名參加此比賽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此比賽規則中各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9. 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主辦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協辦單位。
  10. 本辦法若有修改處,主辦單位逕自修改並公告於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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